發表時間: 2008/01/28 15:44:00
平常,我都忙到很晚才回家.那天合該我有事.
那天我提早回家;騎著我十二段變速的小鐵馬行走在我每天都要走過的馬路上.因為那是四線道的路段,白天車流不小,晚上更是咻咻咻快速通過的車聲.
台灣現在的小黃都緊跟在公共汽車屁屁的後面不放,看有沒有客人可以撿、載?因為,認真的要撿客人所以甚少會去注意到路邊的小車車<鐵馬或機車族>及路人的動靜.就是因為這個樣子,我特地地要自己小心.別把師姐的心意丟掉了.因為謹記著師姐的提醒所以我都很小心的騎著我的小鐵馬於路邊上.
那天真的合該有事.
我沒事啦就提早走人.也沒私人約會要去赴.隨便走走,算了,回家好了.就騎到那個路段.
四線道嘛,晚上可以睜隻眼閉隻眼的暫停車,只要不防礙行人與其它行車即可.路邊從五段進去的馬路邊上都是違規放的車子;在接近六段頭快到加油站的那個地方前的一小段路上,我遇到禍事!
連人帶車的翻飛出去.
未出事時,我的前面是撿客人的小黃,小黃之前的是行車速度超快的北縣客運、北市客運及飛狗巴士;而我的後面緊跟著機車族跟下一波車潮的小黃及公車......
我遵守交通規則,我為什麼會連人帶車的翻飛了出去?
因為路旁違規併排停放私家車,佔用了我的行車路道.肇事者是第二部併排違停的大型車,很髒的白色、前後大車燈都沒開,車主停好車後,人突然的從車裡走出來.走了出來也不閃人,還雙手環胸的以屁屁朝著馬路臉對著路邊的牙醫診所正門站著不動.身著煙灰色的上衣......路燈又不亮.我不摔車誰摔?
真是無妄之災!
我是跪坐在我的小鐵馬之上,雙膝併攏;雙腳關節處及右手關節處、雙腳腳裸都受傷;尤其是,右腳脛骨內側腫起了一個突起物,就在那塊長型骨頭上.
路人都說,幸好,沒有大車經過,都繞道而行.不然的話,我一定被後面的大車當場輾過.真是好險!
因為我有在修所以當我從地上爬起來時,我告訢我自己,我不跟他吵.沒想到肇事者,卻一味怪我:怎麼不從他身邊走過?還去撞他?他就一直站在那裡沒動過啊.
他的態度不對.連圍觀的路人聽了都覺得他好笑!自己違規不說卻還有臉直指別人是不長眼睛不會騎車......我就跟他講,這裡不能停車.您還是併排的第二輛,前後大車燈都沒開.佔用我的車道吔,我比較有理.他還是堅持他的說法.直到他的小輩從牙醫診所裡走出來問了何事後,安撫他,請他不要再說了.是他們的錯.
即然小輩承認錯了.而且也把我那"辣念"的小鐵馬修好,我就走人.臨去之前,我還小聲的問了修車的小輩:那是妳爸爸嗎?對不起,撞了他.他的右側部位可能有受傷,要給醫生看看.不然會很難受.她笑了一笑:那是我叔叔.
回到家後,我先用冷水沖涼再用乾布拭去水漬;以泰國的五塔油白色的那種,力推;很痛,尿失禁.推了約一個小時.我才歇手.心想,那位死不認錯的肇事者一定也受傷,希望他沒事才好.翌日,我昈日力推過的地方全都浮起了一個約成人女子手掌心那般大的圓型黑瘀血塊.很圓很圓.用手摸還會痛;但是,我不會因為它在手腳關節處而怕再受傷而乾脆的窩在家中的床上不出門去.就是因為是在關節處它不易好所以我才堅持要自己不可偷懶的照舊的出門去.沒有人發現我手腳疼痛不適或行走不便.
七日後,即好.
這些天台北的氣候變得很糟.溫度不穩.我還蠻擔心我的手腳所受的傷會因天氣變化而疼痛.結果沒有,幸好.
阿旺可別說那是我十七修行好,我是我自己的貴人....
我只是記得,在擦完五塔油後的每一箇時間裡,我要我自己不吃上面那些食物,所以至今,當我坐在電腦桌前打字留言時,我曾經受傷很重傷到筋骨的雙腿還在;連人家什麼受傷沒去看推拿的國術館的....就會什麼碰到天氣一變,受傷的骨頭會風濕啦....啦哩啦喳的這種我都沒有.
我相信泰國五塔油的療效,也信任我替自己找來的講師所傳授予我的正確知識;要不然今天,我的雙腿--->雙腳就不能如往昔般的健步如飛,完全沒有什麼惱人的風濕、後遺症!連X光片都沒問題.這是我的經驗.